华铁股份已有终审胜诉,这类投资者不容错过

华铁股份已有终审胜诉,这类投资者不容错过

hyde123 2025-08-18 装修趣闻 3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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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赔案件已获终审胜诉

  此前,投资者诉华铁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获一审胜诉,但因公司方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经法院审理过后判决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后的损失。目前该案时效还未到期,建议适格投资者尽早加入。刘鹏律师表示,将继续全力协助投资者进行索赔,确保每一位受损的投资者都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依据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的索赔区间为在2019年4月26日-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还可报名索赔。为何被投资者起诉,牵涉到一纸罚单。2024年5月1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2019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退市不影响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早已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于2024年8月27日摘牌。虽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维权事宜。公司主体依然在运转,监管也曾公开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支持投资者可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鹏律师强调,退市并非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投资者应坚定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索赔行动。

  鉴于已有终审胜诉判决,后续同类型案件也将依照“同案同判”的原则判决,受损投资者胜诉概率极高,投资者如在上述区间内持有并亏损的仍可积极参与索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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