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域跨境交往便利、国际商务活动活跃、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专业服务能力领先、配套设施完备”的功能目标,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计划于2025年底前按期实现先行启动区封闭运行。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能开展什么业务?有什么创新?怎么放权?
8月1日,上海举行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商务合作区建设情况、《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制度,并回答记者提问。
允许全球各国受邀人员免办签证进入
企业在商务合作区内可以开展哪些具体业务?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局副局长吴群峰披露:一是支持开展国际商务交流活动。商务合作区允许全球各国受邀人员免办签证进入。
二是支持开展跨境研发测试等业务。区内正在规划建设专业化的科创研发孵化基地、医疗器械培训展示创新中心等载体,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提供物业空间。
商务合作区运营所需设备仪器实行清单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进口免税政策,支持企业进口各类专业设备仪器,开展研发实验、技术验证、软件测试等业务,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支持开展国际化专业服务。商务合作区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的试点区域,支持企业引入高水平国际医疗资源,开展国际化医疗服务,满足高端商务人士的健康需求。商务合作区支持企业开展离岸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跨境业务,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为企业发展打开增长新空间。
打造成制度创新“试验田”
在回答澎湃新闻记者提问时,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张杰详细解读《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
张杰称,《管理办法》围绕自然人跨境流动便利来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
围绕自然人跨境流动便利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国际侧充分放开的便利方面。一方面,境外人员参加商务合作区内举办的活动,在境外免办签证,通过邀请即可进入商务合作区;另一方面,境外人员入区携带的行李物品,在国际侧联检区仅开展安全准入及动植物检疫监管。
政策创新主要推动了两方面的放权赋能。一是商务部将外国机构独立举办或合作主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会行政许可委托上海市商务委实施,二是市人民政府在商务合作区建立综合审批体制和机制,明确由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等具体事项。
下一步,上海继续将商务合作区打造成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从商务合作区核心功能,以及鼓励和支持发展的重点领域等需求出发,重点在两方面持续推动制度创新。一是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有关规定不适应商务合作区发展需要的,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市有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提出调整或者停止该规定在商务合作区适用的建议。二是对于国家事权方面的有关事项,拟通过全国人大授权上海市人大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等途径,对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在商务合作区实施。
可叠加境外人员过境免签等政策
境外人员来区活动有什么便利措施?
上海边检总站副总站长霍莉介绍: 一是入区便利。通常情况下,境外人员需提前办理签证等入境许可,或者适用免签政策,在口岸履行规定的手续、经移民管理机构查验准许,方可入境。商务合作区在境外人员入区手续上作了充分优化,受邀人员收到邀请后凭有效邀请函和本人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即可搭乘国际(地区)航班抵达浦东机场、前往商务合作区。人员入区时,较常规入境通关流程更简便、体验更丝滑。
二是停留便利。允许境外人员在区停留30天。对于有进一步停留需求的境外人员,根据其本人或邀请机构申请,还可为其办理延期手续,再给予最长不超过30天的停留时间,以满足在商务合作区内交流交往的活动需要。
三是离区便利。境外人员在商务合作区活动结束后,可以在区内办理值机、参照入区时的便捷流程快速登机离境。对于有进入上海市区或境内其他地区继续行程需要的,还特别设计了“离区入境”的流程安排。符合入境条件的境外人员,既可以在离区入境人工查验通道办理入境边检手续,也可提前先预约进行信息采集、再使用快捷通道离区入境,节省高峰时段候检时间。商务合作区叠加适用的口岸签证、24/240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将为拟入境境外人员提供出入境政策便利,最大程度支持来华商务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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