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县又有两名前官员被通报: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

山西洪洞县又有两名前官员被通报: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

hyde123 2025-07-11 装修奥秘 1 次浏览 0个评论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7月1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两名官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消息,这两人都曾有在洪洞县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历。至此,洪洞县财政局原局长付雪海存在3次犯罪前科问题被曝光后,该县已先后有4名前主要官员被追责。

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临汾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玉士被开除党籍。陈玉士被指存在“违背组织原则,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多种违纪违法问题。

同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宣布,中共临汾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李竟也被指存在“违背组织原则,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违纪违法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陈玉士和李竟都曾有在山西省洪洞县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历。

公开简历显示,陈玉士,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西翼城人,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陈玉士于2008年3月被任命为洪洞县委书记,直至2011年5月改任临汾市政协党组成员。李竟出生于1966年10月,山西浮山人,他曾任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科长,隰县组织部长,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洪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

山西洪洞县又有两名前官员被通报: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

6月份,山西省纪委监委也曾官宣两名洪洞县前主要官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月2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黎明被开除党籍。他也被通报“违背组织原则,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

王黎明是汉族,1963年3月生,山西原平人。他于2011年4月接替陈玉士的洪洞县委书记职务,2016年5月卸任。

6月13日,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柴高潮被开除党籍。山西省纪委监委曾指出,柴高潮“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日,一份显示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称,付雪海存在更改年龄并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因盗窃罪、流氓罪等先后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等情况。

6月26日,洪洞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应奔流新闻称,目前,洪洞县纪委、司法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清廉临汾”曾于2023年9月发布时任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被查的消息。

公开简历显示,付雪海,男,汉族,1972年1月生,山西洪洞人,大专学历,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2022年9月,任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12月,付雪海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4年4月21日,安泽县人民法院认定付雪海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故意伤害罪和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处罚金200万元,另追缴2000余万的违法所得。2025年6月初,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判。新京报等媒体披露,付雪海案判决书曾强调:其之前有多次犯罪前科,应予从重处罚。

2024年6月,“清廉临汾”发布《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付雪海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酒水、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7万元。

现代快报日前报道,洪洞县政府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从付雪海担任公职、屡次升迁的各个节点上,所有相关人员都被约谈和调查过。目前有的官员已经落马,还有的已被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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