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与非诗:十九世纪欧洲文学札记》,克罗齐著,郭逸豪译,商务印书馆 2025 年 5 月版
一、
当“文学与思想”译丛的主编张辉老师邀请我翻译本书时,我的内心喜忧参半。欣喜不言而喻,对曾经的文学学习者和自诩的终身文学爱好者而言,能翻译这位那不勒斯思想巨擘的文学批评作品,自然是一件光荣的事。但忧虑随即也接踵而至。我并非专业的文学研究者,我所从事的欧洲法律史研究在当代的学科分类中与文学相去甚远,担忧在翻译过程中会犯下对文学从业者而言一目了然的错误,反而辜负主编雅意。
然而,最终促使我接下这项翻译任务的,是我确信的思想史在某种程度上的共通性和亲缘性。如果说,文学思想是某个时代的精神切面在作为物质的文学素材上的体现,那么同时代的法律思想一定会与文学思想共享这个时代精神(Zeitgeist),哪怕是在最广泛和最宏观的层面上。克罗齐在《十九世纪欧洲史》中涉及的自由主义、抵抗运动、浪漫主义与民族主义,毫无疑问在法律思想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物,那么,克罗齐所著的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必然也是以这些“主义”为思想基石,人为筛选和建构而成的文学史。这是我最初的想法。
就克罗齐的思想本身而言,我心中同样有更深层次的忧虑。原因在于,每每阅读克罗齐的美学、哲学和历史理论著作时,我感受到修辞的力量要大于理论的力量;换言之,倾倒于克罗齐理论语言的力量并不难,但确信自己准确把握了他思想的经纬度,却是一件难事,比如“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何为“直觉”,何又为“激情”。读研期间,我曾在北京大学中文系旁听了李欧梵先生的“中西文化关系与中国现代文学”系列讲座,其中一讲便是关于朱光潜、克罗齐和维柯。因此,在我的印象中,甚至在中文世界里,朱光潜、克罗齐和维柯是一组美学的文化意象。然而,克罗齐的思想不仅限于美学。
许多年过去,中文世界对于克罗齐的研究和翻译不仅没有得到发展,甚至有些停滞。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九〇〇)、《作为纯粹概念的逻辑学》(一九〇五)、《实践活动的哲学:经济与伦理》(一九〇九)、《精神哲学》(一九一二)、《诗与非诗》(一九二三)和《诗学:诗歌与文学批评及历史导论》(一九三六),以及关于个别诗人的专题研究等皆未被翻译成中文。
二
《诗与非诗:十九世纪欧洲文学札记》(Poesia e non poesia)出版于一九二三年,是克罗齐对于“表达”(espressione)类型学的首次尝试。本书副标题又名“札记”,表面上看仿佛是作者的文学阅读笔记,实则是作者于十三年后出版的理论著作《诗学》的一次预先“田野调查”。
什么是“表达”的类型学呢?我举书中的几个例子试做说明。比如在评论席勒时,克罗齐说到,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是智慧和严肃的作家,却不是诗人”;在谈论“感动”时,他会说,“感动通过它所带来的痛苦,偶尔会上升为诗”;在评价克莱斯特的短篇小说时,他说,“这是一件讲述得很好的逸事,但并非诗的篇章”,同时他还认为克莱斯特的天分是二流的,是演说家的天分,“在他身上也许没有真正的诗性之地”;在评价贝谢特大众化的“人民诗歌”时,他说,就这些诗歌的内部而言,它们其实是一种教诲和情感的演说术;在讨论阿尔菲耶里的《讽刺诗》(Satire)时,克罗齐毫不客气地说,它们本质上是散文,强烈且具原创性的散文,时不时地接近诗。
以上所举的大部分例子在现代文学体裁分类中都属于诗歌,但在克罗齐这里,它们却可以是散文、轶事和演说,因为只有诗性的表达才是诗。这样的阐释似乎有些语义反复,让我们进一步来分析他的诗学。
克罗齐的第一步是将诗与哲学分离,这是他的文化与精神偶像维柯(Giambattista Vico)带来的启发。在解释维柯的整体哲学时,克罗齐认为维柯是第一个发现美学原理的人,而维柯的诗学则是一个革命性的创新。维柯(亦即一九一一年的克罗齐本人)将诗定义为人类心灵的初级活动。人类在到达形成普遍性的阶段前,先形成想象的观念;在他用清晰的思想进行反思前,他先用混乱纷扰的能力去理解;在他能清晰地吐字发音前,他先唱;在用散文体说话之前,他用诗体演说;在用专业术语之前,先用隐喻——运用隐喻的方式传情达意对他来说就像天生本该如此一样,我们称之为“自然而然”。因此,诗与形而上学(哲学的代名词)的风尚相去甚远,它与形而上学判若云泥,甚至是相对立的两种事物。按照某种人类学的顺序来说,没有诗,就不会有哲学,也就不会有人类文明。
一九一八年,五十二岁的克罗齐出版了《自我评论》(Contributo alla critica di me stesso),思想家借此对其内心世界和思想历程做出了阶段性总结。克罗齐认为自己当下的思想状况是:美学上是个德·桑克蒂斯唯心主义者,道德和一般价值观上是个赫尔巴特主义者,在历史理论和一般世界观上是个反黑格尔主义者和反形而上学者,在认识论上是个自然主义者或智力至上主义者。而真正引发他兴趣并迫使他调取哲学思维的东西,是艺术、道德生活、法律等问题,再往后就是他准备致力于研究的历史方法论问题。
在精神哲学的总体框架下,成熟期的克罗齐细化了他的哲学与诗学(美学)。哲学作为一种精神的创造性活动,被具体化为一种历史方法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史学。而诗则并非某种特定时代或人类群体(如原始时代)的表达,也不是某种生理机制(甚至是病态机制)的产物,更不是一种享乐主义的发明或某种特定社会关系或结构的结果与反映。它既非魔法或幻觉的作品,也非宗教教义或任何其他形式教义的愉悦伪装。诗是精神永恒创造的果实,是人类自由精神力量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精神某一时刻审美价值的创造性表达。
直至一九三六年《诗学:诗歌与文学批评及历史导论》的出版,克罗齐才将散落在《诗与非诗》以及其他地方关于诗的阐释理论化。在《诗学》中,克罗齐将人类表达大体分为五种:情感的或直接的表达、诗性的表达、散文式的表达,演说式的表达和文学表达。除了最为直接和下意识的情感表达外,散文、演说和文学表达与法律和政治类似,在克罗齐的精神形式分类中,皆属于实践活动哲学,或者哲学经济学。演说带着某种说教的目的,在古典时期常常与民主政治密不可分。散文与想象力和梦想无关,它处理真实的事物。文学表达则属于另一个范畴,它是文明和教育的一部分,类似于礼貌(cortesia)和教养(galateo)。
唯独诗性的表达是精神性的,不仅如此,它还具备普遍(universalità)和完整性(totalità),充满着至高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幻想。因此,我们再也不能说诗是声音、音调、色彩、线条、浮雕、气味、味道或其他具体事物,因为它既是这一切的融合,又不特别是其中的任何一种。而最卑微的普罗大众的歌谣也可能是诗,只要它们散发出人性的光辉。
三
如上所述,十九世纪在克罗齐的叙述中是自由主义、抵抗运动、浪漫主义与民族主义的世纪,而在十九世纪的欧洲文学中,这些元素都是隐藏在诗与非诗背后的时代基调。但是,一种新的宗教,一种与诗紧密相联的新元素在这个世纪中诞生了,那就是爱情。
在克罗齐看来,乔治·桑毫无疑问是欧洲一八四〇年革命前二十年道德生活最著名的代表之一。她首先在一个可以被称为“爱的宗教”的奇异乌托邦中强有力地代表了它,正是基于这种宗教特征,这个乌托邦区别于十八世纪的感伤主义,带来了新时代的印记,一个没有上帝却仍渴望一个上帝的时代。爱情是主权者,它不允许其他情感瓜分它的王国,所有其他的激情和行为都要臣服于它,服务于它,接受它的规则。它是唯一且永恒的。当它看起来有不同的对象时,那是社会的过错,是社会用愚蠢的和僭主式的法律妨碍了它,或者是物质世界的过错,是它们扰乱了它。它的本质是坚贞与忠诚。谁爱上了一个不爱他的人,就应该尊重被爱之人的激情,因为客体有差异,爱情要求自我牺牲,好让激情在绝对的自由中举行和享受神圣的仪式,在这种牺牲中,义务得以完成,完美爱人的英雄主义才得以实现。
波德莱尔则讽刺了爱情。爱情作为人类最崇高、最高贵和最温柔的表达,爱的激情作为英雄主义的形式,是将其对象神圣化的色情崇拜。他凝视色情的深处,意识到“爱情唯一和至高的乐趣在于作恶的确定性,男性和女性一出生就知道,所有的乐趣都源自于恶”。波德莱尔戏谑地说,爱是一种犯罪,其中“最令人厌烦的是它永远需要一个共犯”。任何将它道德化的尝试,在爱情中引入“忠诚”,仿佛想要“以神秘的合意结合阴影与热量,夜晚与白天”,都是徒劳。
十九世纪的小说中出现了一种人物类型,他们以恋爱作为职业,以激情和痛苦作为人生基调,而激情和痛苦有时候可以上升为诗。世人常将诗与爱情相提并论,认为它们是一对姐妹花,在克罗齐看来,诗更像是爱情的落幕,倘若整个现实都燃烧殆尽于爱的激情中。
四
翻译也可以是一个思想的过程。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时常回荡在我脑中的诘问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为什么要/会对十九世纪的欧洲文学感兴趣,或者说,十九世纪的欧洲文学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意味着什么?
从未阅读过克罗齐任何作品的人或许也听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说法,我曾以为,克罗齐这句话的意思是,一切历史叙事(非历史真相)都受制于或取决于历史写作者当下的心灵条件。然而,克罗齐在《历史理论》的第一部分《历史、编年史和伪史》中解释到,严格意义上说,“当代”历史只能指那种在事件发生同时产生的历史,作为事件的意识而存在。例如,我在书写这些页面时所创造的历史,就是对我书写行为的思考,这种思考与书写行为本身必然紧密相连。在这种情况下,它被恰当地称为“当代”,正因为它,如同每一个精神行为一样,超越了时间(超越“先”与“后”)。它在与之相连的行为发生的“同时”形成,但通过一种非时间性的、而是观念上的区分,与该行为区分开来。
如此看来,我原先的理解与克罗齐的本意在逻辑上正好相反,即,并非心灵条件决定了历史写作,而是在进行历史写作的同时,它分离和彰显了区别于写作本身的思考和观念世界,我想,这个思考和观念中自然包含着写作行为的目的与意义。如果将选题、翻译、出版集体视为一个事件,那么与该事件同时产生的观念又是什么呢?
至少对我而言,那观念是十九世纪的产物——自由,更准确地说,是最低限度的自由。它不是不被专断意志干涉的自由,亦非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而迁徙的自由,更不是表达个人意见的自由,而是仅仅以一种最适合某个群体的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个小时的自由,一种超越本土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想象另一种道德世界的自由。
五
本书的翻译和出版首先要感谢北大中文系的张辉、张沛两位老师,这几年与两位老师的交往,使我一直维持对文学和思想史的热爱,也让我的审美与道德感愈发坚固。同时要感谢商务印书馆的孙祎萌和童可依编辑,是她们的细心编校才让这本书有机会与读者见面。最后,我突然怀念起之前住所附近的一家意大利餐馆,它的名字叫DIVO,本书的大部分翻译工作都在疫情期间的这家餐馆完成。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家餐馆白天都只有我一位顾客。上午我会点上一杯意式浓缩和一杯温水,然后开始翻译。中午再点一份意大利面,然后翻译到天黑离开。我原本想,本书出版后可放一本在餐馆的书架上。但在结束翻译后不久,它就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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